根据最新监测数据,近日我县扩散条件较好,对前期污染物有明显清除作用。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(三级)预警信息的通知》,按照《昔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规定,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于2018年1月8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(三级)预警。请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城区社区管委会及县直相关单位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(三级)响应措施。新闻单位向公众发布解除信息。
昔阳县人民政府
2018年1月8日